凡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为做好毕业的有关工作,具体规定如下:
1、函授站以教学点为单位制作电子摄像信息表,将信息表的内容核对准确后,等待新华社拍摄时使用,学生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电子摄像。杭州直属班学生信息集中汇总到学生管理部。学校各教学点均应做好相应的组织协调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与条件,顺利完成电子摄像工作。电子摄像信息采集工作完成后,各教学点将电子摄像信息及时用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新华社浙江分社的邮箱,并通过电话的方式进行确认。
2、摄像后学生根据教学点的通知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网站,校对电子摄像照片及其信息,如准确无误的就确认提交;如有错误的要及时上报到所属教学点由教学点进行更改,然后以教学点为单位将更改的书面材料上报到我院教学管理部,由教学管理部统一进行确认。教学点要认真填写毕业生信息汇总表中的有关内容,并及时将毕业生电子信息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教学管理部,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
3、学生应按时认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登记表须用蓝、黑墨水填写,字迹工整、清晰,贴好照片。各教学点应认真填写学生在读期间的课程成绩和登记表中的班级及组织意见,并加盖公章,按规定时间上交到教学管理部。
4.所有专升本的毕业生,如果需要进行学历认证的学生务必到学信网或者是到杭州市学历证中心进行学历认证,认证通过后才能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
5.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者,经毕业资格审核通过后,进行在线上报的即时注册,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
6、学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毕业典礼,办理离校手续。学生不论因何原因逾期未办理上述各项毕业手续而不能按时领取毕业证书的,其责任由本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