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育机构及直属班:
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学生在毕业前要提交一份具有一定实用价值或科研价值的学习成果。为切实做好2021届专科学生毕业实习报告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的撰写工作,确保撰写质量,规范操作,现将《浙江财经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工作规程》、《浙江财经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毕业实习报告工作规程》、《浙江财经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撰写规范》发给你们,请对照执行,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科学生毕业实习及撰写毕业实习报告进程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1年4月中旬:学生自己找专业对口的相关单位进行毕业实习,实习时间累计不得少于60天。
2021年4月中下旬:撰写毕业实习报告。4月30日前将毕业实习报告与实习单位考核表合在一起,装订封面后一式一份交所在教学点。
毕业实习报告由校外教育机构自行选派教师指导批阅。
二、本科学生撰写毕业论文及答辩进程安排
2021年12月——2021年1月上旬:由学生确定论文方向,学院根据学生论文方向安排指导教师。
2021年1月——2021年2月:确定论题,在指导教师辅导下,收集资料,撰写论文提纲。
2021年3月——2021年4月:撰写初稿、学生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修改论文,直到指导教师认为可以定稿为止。
2021年4月25日前:学生将指导教师认为可以定稿的论文打印并装订上封面后一式三份交指导教师批阅。
2021年4月30日前:校外教育机构安排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论文批阅后交各校外教育机构,继续教育学院安排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论文,批阅后交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部。
2021年5月:组织本科学生进行论文答辩(各教学点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论文答辩工作于2021年5月31日前结束。
三、其它事项
1、各校外教育机构须成立本部门的毕业实习报告及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关于怎样撰写毕业实习报告和毕业论文的专题讲座。领导小组名单于2020年12月25日前报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部。
2、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原则上由教学机构自行聘任解决,自行解决有困难的,由我院代聘解决。需我院代聘指导教师的校外教育机构,于2020年12月20日前将学生的论文选题方向按班级汇总后交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部。
3、附件1、2、3在http://cce.zufe.edu.cn/xljy/bylw.htm教学管理/毕业论文,附件4在http://cce.zufe.edu.cn/xljy/wjxz.htm//教学管理/文件下载/毕业实习表。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工作规程
2、浙江财经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撰写规范
3、浙江财经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毕业实习报告工作规程
4、浙江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实习单位考核表
浙江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