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有关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合作院校初审、学院复审,现就继续教育学院2021年上自考专本衔接学生奖学金评审结果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日至11月3日。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请于11月3日下午4:00前反馈至自考管理部,地址:浙江财经大学文华校区学渊楼502C,联系人:曹老师,电话:0571-88923845。
浙江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11月1日
附件:继续教育学院2021年上自考专本衔接学生奖学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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