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陈国鑫等7位学士学位申请人符合《浙江财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财大〔2025〕108号)相关规定,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通过,拟同意授予学士学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6月30日。 如有异议,请联系学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8861542 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83号学渊楼505办公室 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