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2018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1学年第二学期函授统考课程期终考试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1-11-24  资料来源:    点击量:  

 

各校外教育机构:

经研究决定,本学期2020级函授统考课程定于20211211日、12日两天进行,2021级函授统考课程定于2021125日、11日、12日三天进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期间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设专人负责落实。

二、混合式教学课程与线下教学课程,均实行线下考试。

三、核对本单位的考试课程是否准确,组织学生做好线上线下学习衔接工作和考前复习工作。

四、认真做好学生的考试资格审定,不能参加正常考试的学生要求及时办理缓考手续。

五、严肃考风考纪,严格选聘监考教师。各机构同时设总监考,对本单位的考试进行总负责。总监考、监考教师名单于考前两天以书面形式(盖单位章)上报我院。

六、各课程考试时间要严格按附件上的安排进行。

七、对试题有疑问时,直接向我院值班老师反映,电话:0571-88862804

附件1:函授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统考课程期终考试日程安排表

附件2: 函授20212021学年第二学期统考课程期终考试日程安排表

 

   浙江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1124

 

 

 

 

上一条:关于组织2022届毕业生撰写毕业实习报告或毕业论文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2021学年第一学期函授本科统考课程补考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