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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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发展规划处处长、高教研究室主任,信息化办公室主任、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主任(副处级)岗位选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  日期:2018-12-12  资料来源:    点击量: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岗位进行校内选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与职数

发展规划处处长、高教研究室主任1名,信息化办公室主任、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1名,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主任(副处级)1名。

二、选聘条件

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年龄和任职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1231日。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阵地意识,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组织领导能力强,善于科学管理、统筹协调,大局意识强,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敢于担当、攻坚克难,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热爱教育事业,能秉承“进德修业、与时偕行”校训,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3.能正确对待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处事公道,能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4.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自觉维护集体领导和班子团结,有自觉的服务意识和民主作风,注重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5.中层正职干部应当具有较强的把握全局的能力,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

(二)任职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5年及以上工龄。

3.新提任中层干部一般应有下一职级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经历。提任正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在副处级领导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或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提任副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在下一级职位(管理7级岗)工作3年及以上,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及以上(专任教师一般应有2年及以上管理工作经历)。

4.发展规划处处长、高教研究室主任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5.本次提任中层干部实行1年的试用期。

6.新提任中层干部应达组织部门规定的培训时间要求。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在任职后1年内完成培训。

7.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所承担的工作。

三、选聘方式及程序

发展规划处处长、高教研究室主任,信息化办公室主任、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岗位通过民主推荐方式产生;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主任(副处级)岗位通过竞争上岗方式产生。

(一)民主推荐

1.召开推荐大会。组织部根据学校党委部署要求,召开干部推荐大会,在相应范围内对发展规划处处长、高教研究室主任,信息化办公室主任、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岗位人选进行民主推荐。

2.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民主推荐、日常表现等情况,由学校党委研究按1:1确定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成立考察组,发布考察预告,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考察。同时核查个人档案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征求学校纪委意见。

4.研究决定拟任人选。结合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情况,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5.任前公示。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告。

6.发文聘任。对公示公告期间无异议或不影响任职的,正式发文聘任,安排任职谈话。

(二)竞争上岗

1.个人报名。组织部根据学校党委部署要求,面向全校范围发布通知。有意向者填写个人报名表(见附件)于1218日前上交组织部,电子稿发送gbxp@zufe.edu.cn(联系人:盛山锋、段雪辉,联系电话:8755703187557365)。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具有所报岗位的任职资格。新提任副处级领导职务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31231日后出生)。

3.组织面试。学校组成面试小组,对参聘人员进行面试。

4.确定考察对象。综合面试考核、日常表现等情况,学校党委按1:1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成立考察组,发布考察预告,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考察。同时核查个人档案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征求校纪委意见。

6.研究决定拟任人选。结合面试考核、组织考察等情况,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7.任前公示。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告。

8.发文聘任。对公示公告期间无异议或不影响任职的,正式发文聘任,安排任职谈话。

四、时间安排

201812月中旬至20191月上旬(见附件)。

五、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等纪律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纪检监察部门对选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保证选拔任用工作顺利进行。

举报电话:

纪委:0571-87557045;组织部:0571-87557050

举报邮箱:

纪委:zjjs@zufe.edu.cn;组织部:gbxp@zufe.edu.cn

 

                                                                                                                党委组织部

  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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