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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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党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校园新媒体平台统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  日期:2018-09-28  资料来源:    点击量:  

各部门、各单位:

       近年来,学校各级新媒体平台蓬勃发展,在思想引领、新闻宣传、资讯服务、形象塑造等方面起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校园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学校已制定出台《浙江财经大学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现依据该办法,开展校园新媒体平台年度统计,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计范围

       各部门、各单位以浙江财经大学或浙江财经大学部门、单位、校内科研机构、团学组织以及某工作项目等名义(包括使用浙江财经大学、缩写浙财大浙财菜园财苑及外文“ZUFE”“zufe”等字样)开通并经认证的各类新媒体。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号、微博号、发布号、头条号、抖音号、大鱼号、企鹅号、百家号、UC号、热问号、B站号及其他APP 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同时包括其他符合新媒体定义的媒体平台。各部门、各单位师生个人,以学校、学院公众身份开设的,也在统计之列,特别是粉丝超过500人的有影响力的大号。

       二、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统计工作,对本单位新媒体建设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统计,不得漏报、瞒报,特别是仔细核实平台级别、平台属性,明确管理责任,严格确保校内新媒体的规范管理和安全运行。

       (二)所有新媒体平台均需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新媒体平台开通审批表》,《浙江财经大学新媒体平台备案(年检)表》,一号一表。其中一级、二级平台的相关表格由平台主管单位汇总后交至宣传部,三级平台、个人平台的相关表格,由平台主管单位自行备案保存。

       (三)各单位所属各级平台情况均须汇总至《浙江财经大学新媒体平台数据统计汇总表》中,其中级别一栏,按照已开通的一级、二级、三级的级别顺序依次填写;是否认证一栏,为是否要用浙江财经大学事业单位法人认证书在相关运营平台认证。

      (四)请于108日前将以上表格由平台主管单位汇总后,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xcb@zufe.edu.cn,纸质版交至行政楼422室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刘远琳,联系电话:87557041

 

党委宣传部

2018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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