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届专升本班学生: 根据省教育厅2004届专升本毕业生资格验审的有关精神,2004年专升本毕业生须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如果原专科毕业证书上的姓名与专升本注册时的姓名不同须提供户籍证明。具体事宜请于6月10日前与所读班级班主任联系。不如期提供证明,将影响专升本文凭的发放。
上一条: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下一条:2001级直属函授会计专升本班毕业论文答辩安排
【关闭】
Copyright © 1997-2020 浙江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