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社会上一些单位或者个人擅自通过招生宣传册、电子邮件、短信、微信平台等渠道,使用浙江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名称、标识为其培训项目进行广告宣传,误导、欺骗单位和个人,严重侵犯了浙江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名誉权,扰乱了正常的培训市场秩序。
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我院书面授权,使用“浙江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浙江财经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浙江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宣传、招生、办班、培训,均为侵权行为。
二、我院目前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开展任何专题培训(如“营改增”相关政策解读等)活动。
三、对任何单位或个人的侵权行为,我院保留对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侵权行为单位或个人承担。
四、特此郑重声明,附浙江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咨询举报电话:
办公室:0571-88861542 培训部:0571-8892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