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2014年“六一”儿童节将至,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在校职工的子女(2000年6月1日后出生)发放过节费,夫妻双方在本校的,请随母亲方登记。请于5月20日前将发放情况表交人事处。
联系电话:87557392 吴老师
人事处
二○一四年五月五日
上一条:关于上门办理优惠0.17元/升中石油加油卡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发放2014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通知
【关闭】
Copyright © 1997-2020 浙江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