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欢迎来我校参加高教自考实践性环节培训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限于2016年7月在各地市(县)自考办已报名的本、专科考生(查附件已报名名单);
二、缴费方法见缴费须知,请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和要求缴费;
六、届时来校参加培训、考核的考生,凭准考证和银行缴费收据报到(请考生妥善保管好收据)。错过考核时间视为自动放弃,不予退费。当地自考办未报名的考生参加考核,其取得的成绩无效,也不予保留,下次参加需重新报名重新缴费。
七、集体报名的单位,请按我校助学单位集体报名须知操作;
八、会计专科毕业设计、金融专科毕业论文、公司报表分析及劳动和社会保险业务案例分析的写作时间一般为来校辅导后进行。但由于辅导后一般写作时间较紧,希望各考生利用平时事先查找相关资料,以便更好地完成写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