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许铭悦等369位学士学位申请人符合《浙江财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财大〔2025〕108号)相关规定,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通过,拟同意授予学士学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6日。
如有异议,请联系学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8861542
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83号惠康楼505办公室
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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