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杨艳艳等962位学士学位申请人符合《浙江财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财大〔2025〕108号)相关规定,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通过,拟同意授予学士学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5月31日。
如有异议,请联系学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8861542
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83号学渊楼505办公室
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5年5月29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5学年第一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和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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