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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学年第二学期函授本科统考课程期终考试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3-12-07  资料来源:    点击量:  

 

 

 

 

校外教学点及直属班

经研究决定,本学期2022-2023级函授本科统考课程期终考试,定于20231223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混合式教学课程与纯线下教学课程,均实行线下考试。混合式教学模式课程,考前应完成线上学习任务。

、核对本教学点的考试课程是否准确,组织学生做好线上线下学习衔接工作和考前复习工作。

、认真做好学生的考试资格审定,不能参加正常考试的学生要求及时办理缓考手续。

、严肃考风考纪,严格选聘监考教师。各教学点同时设总监考,对本单位的考试进行总负责,学院教学委员会界时巡考抽查。总监考、监考教师名单于考前两天以书面形式(盖单位章)上报我院教学管理部。

、各课程考试时间严格按附件上的安排进行。

、对试题有疑问时,直接向我院值班老师反映,电话:0571-88862804。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学期函授本科统考课程期终考试日程安排表

附件2: 20232023学年第学期函授本科统考课程期终考试日程安排表

 

 

 

浙江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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