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函授课程期终考试定于2013年12月7日、8日两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生做好复习工作,核对本单λ的考试课程是否准确。
二、认真做好学生的考试资格审定,对不能参加正常考试的学生要及时办理缓考手续。
三、严肃考风考纪,严格选聘监考教师。各机构同时设总监考,对本单λ的考试进行总负责。监考、总监考教师名单于考前两天以书面形式(盖单λ章)上报我院。
五、如果对试题有疑问,可直接向成教学院值班老师反映。电话:0571-88862804、88923843。
六、为了使考试成绩能及时统一地上网查询,各机构一定要在10日前把卷子通过机要局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