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关于召开2024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浙江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管理实施办法》,现就召开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先锋指数”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这次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纪律保证。通过高质量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考察浙江时提出的“4+1”重要要求,聚焦“一个首要任务、三个主攻方向、两个根本”,以忠诚、务实、担当、创新、团结、廉洁的优良作风,忠实践行“八八战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加快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
二、时间要求
2025年3月20日前完成。
三、有关要求
1.各党支部要履行好党建主体责任,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实施,高质量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党员“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和党员“先锋指数”评价。
2.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支部书记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按照《关于召开2024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和《浙江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管理实施办法》要求,特别是《通知》中的“方法步骤”,充分发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教育载体作用,高质量开展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3.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先锋指数”评价前,要先组织支部党员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1)和《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登记表》(附件5)个人填写部分。要根据学校通知(附件0)要求做好组织生活会召开和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参照《党员“先锋指数”评价参考标准》(附件6 )进行党员“先锋指数”评价。
4.各党支部要将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先锋指数”评价工作相关的《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1)、《党员民主测评表》(附件2)、《党支部班子民主测评表》(附件3)和《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登记表》(附件5)于2025年3月20日前上报学院党总支审核。
附件:
0.关于召开2024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学校)
00.浙财大继党〔2022〕25号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1.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党员民主测评表
3.党支部班子民主测评表
4.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汇总表
5.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登记表
6.党员“先锋指数”评价参考标准
浙江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
2025年3月3日